“一普”领导小组调整完毕 藏品审核工作有序推进

   
 

  2016年以来,我市结合“一普”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人事及工作分工变动情况,及时对普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,以更好地发挥其领导和推动普查工作的重要作用。经向有关成员单位征求意见, 并报请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,市普查办于2016年3月25日印发《关于调整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》 (津文博〔2016〕6号),将我市调整后的“一普”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公布。
  截至2016年3月31日, 我市117家单位完成文物采集登录工作,占应登录单位的90%,全市登录藏品670773件/套,实际数量1736805件,暂居全国第10位。市普查办仍抓紧对登录进度滞后的单位进行督促,以确保其尽快完成藏品登录工作。文物审核工作顺利开展,截至3月31日, 我市管理员账号审核藏品38598件/套,审核员账号审核34193件/套。区县普查办共审核藏品18908件/套, 完成区县应审核藏品量的78.8%。在全市16个区县中,和平、 河东、 河北等11个区县已完成藏品审核工作。同时,红桥区审核增量较为显著,较2016年1月28日审核增量为2741件/套。市普查办将以专家审核与定期督促的方式并举,将加大对藏品审核的督导力度,加强我市“一普”工作的质量控制。
 

                    (2016-04-05)
     (新闻来源:天津市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办公室 信息员:张昊文)